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7〕8号)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
序号 | 项目责任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报告模式 |
1 | 学工部(团委) | 高校辅导员奖励项目 | 42.00 | 绩效报告 |
2 | 高校国家奖助学金 | 1773.60 | 绩效报告 | |
3 | 发展规划处、学科办 | 在汉部委院校对口支持地方高校合作计划 | 20.00 | 绩效报告 |
4 | 2016年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专项经费 | 150.00 | 绩效评价报告 | |
5 | 人事处 | 楚天学者计划 | 138.00 | 绩效报告 |
6 | 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 | 2.00 | 绩效报告 | |
7 | 教务处 | 优秀大学生游学计划 | 20.00 | 绩效报告 |
8 | 研究生处 | 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 | 84.00 | 绩效报告 |
9 | 国际交流合作处 | 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短期讲学项目经费 | 3.00 | 绩效报告 |
二、上报材料
1.绩效评价报告模式上报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撰写规范见附件2)、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1中(六)附件);
2.绩效报告模式上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4);
3.相关材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QQ410177140邮箱。
三、上报时间
2017年5月12日前上报财务处。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把握时间节点,按时上报,并安排一位负责人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指定联系人一名,上报财务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表格可从财务处网站或财务交流群群文件中下载,在绩效评价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联系人:周敏 ,联系电话:0713-8835076。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