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签批程序,防范财务风险,根据部分中层单位负责人人事及分工变化的实际,拟重新收集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字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人员范围:具有财务签批权限的各单位正职、副职(机关直属单位正副职,教学学院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分工会主席等)。
二、字模要求: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财务检查、审计工作的要求,各单位签批人签字字模应当书写规范,清晰可认。不得使用草书或艺术字签名。笔迹不清晰、无法快速辨认的,不予接受,也不能在报销单据上使用。
三、报送时间:3月8日—3月21日。
四、其它事项:各单位负责人预留签字字模后,在财务单据上签字时,笔迹应与预留字模一致。3月22日后,财务处开始启用新的签字字模,届时将严格比对负责人签字字模,对签字前后不一致,无法辨认的,财务处将退回重新签批。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3月8日
附件:字模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