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逐步缓解师生“报账难”问题,经研究,从2015年9月10日起,财务处开始试行“无等候报账”方式办理部分财务报账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等候报账方式
无等候报账,是指各单位报账经办人将需要报销的原始票据交至财务处咨询服务窗口(无等候报账预审专柜),由财务处会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报账付款手续,经办人无需在财务处业务大厅现场排队等候。
无等候报账有多种方式,如现场投递方式、网上预约方式等。试行阶段,我校暂使用现场投递方式。
二、适用范围
无等候报账方式仅适用于学校在册师生员工经办的、简单的业务事项。其中,校级紧急公务事项,以及教授、博士经办的事项,优先办理。个人借款、工程款、大额资金、劳务费,以及校外人员经办的事项等,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三、票据要求
试行无等候报账方式的业务票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根据学校审批制度,已办理全部审批手续,审批意见清晰准确;
(2)票据真实合法、内容简单明了、各项要素齐全、票据张数较少;
(3)预算有安排,且符合国库支付和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4)其它需要符合的条件。
四、业务流程
(1)报账经办人将原始票据归类、整理、汇总,按照“一事一贴、一类一贴”的原则和规定的格式粘贴好,填写财务报销审批单,并办理审批手续;
(2)填写《无等候报账处理单》一式两联(可在财务处网上下载并自行打印),预留经办人电话;
(3)将原始票据和《无等候报账处理单》送交财务处咨询服务窗口(预审专柜);
(4)咨询服务窗口会计人员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受理票据,进入内部处理程序,报账人可离开;
(5)3个工作日内,财务处处理相关业务,将款项转入经办人或其指定的符合要求的银行账户(或公务卡账户)中,票据有问题时,退回经办人;
(6)经办人收到款项(到账通知)或退回的票据。
五、其他说明
1、试行期间,无等候报账方式暂适用于公务卡结算、转账支票、电汇、对私网银、对公网银结算等业务。跨行或异地转账手续费,由学校支付。
2、经办人需准确提供收款单位(收款人)银行账户(公务卡卡号)等信息。为便于查询到账情况,经办人可到开户行开通短信提醒功能。公务卡刷卡消费的,提供银联刷卡小票。
3、为减少报销退票率,提高预审效率,报账经办人需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认真审核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同一经办人反复多次出现退票的,不再适用无等候报账方式。
4、上文3个工作日,是指从会计人员受理票据到办结内部付款手续的时间,款项实际到账时间会因银行方面具体情况而有所延迟。
5、单笔业务原始票据附件张数一般不多于20张。
6、无等候报账柜台每个工作日受理的业务一般不多于40笔。
试行期间可能有很多不足之处,欢迎广大师生多提宝贵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无等候报账处理单
2015年8月28日
黄冈师范学院无等候报账处理单
单位: 金额单位:元
票据张数: 张 | 发票总金额: | |||
顺序 | 业务内容 | 金 额 | 备 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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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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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款人银行账户信息: | ||||
① 财务处留存
黄冈师范学院无等候报账处理单
单位: 金额单位:元
票据张数: 张 | 发票总金额: | |||
顺序 | 业务内容 | 金 额 | 备 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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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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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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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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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款人银行账户信息: | ||||
② 经办人留存 票据预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