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计划

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与省会武汉作为同城化的人文重镇与全国宜居城市——湖北省黄冈市,是一所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均较齐全的湖北省省属多科性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

学校创建于1905年,历经百余年耕耘,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多科性大学,涉及理、工、农、经、文、法、教、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形成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三种办学层次。学校现有18个教学学院,6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万人。当前,全校两万余名师生员工正按照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转型发展,为把学校建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为加快发展步伐,抢抓发展机遇,学校启动“百名博士招聘计划”,面向国内外广招贤才,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来黄冈师范学院建功立业!

一、 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学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1)招聘岗位

    教育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国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应用经济学等。

(2)待遇与管理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一事一议,协议管理。

    (二)专任教师

    (1)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双证;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聘期

    首聘服务期为8年。

    (3)相关待遇

    1、安家费

    25—40万元,一次性发放。具体标准见下表(单位:万元)。

类别 一般学科 急需学科
A类博士 35 40
B类博士 25 30

    A类博士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Ⅰ)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或被《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和《艺术人文索引》(A&HCI)检索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或转载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理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工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SCI、EI期刊论文5篇及以上。(注:上述SCI论文分区按中科院最新JCR小类标准认定)

    (Ⅱ)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条件的为B类博士。

    除上述安家费外,满足下述条件的博士,视情况另外增加5-10万安家费,具体如下:

    1.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及博士后安家费分别比照同类博士的待遇,增加10万元、5万元。

     2.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博士,安家费为35万元。

    3.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研究生,且双方均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两人分别按对应政策给予安家费。

     4.海外博士待遇及其他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决定。

    2、科研启动费

   科研启动费用于资助到校后开展科学研究用,以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方式获得,分两次拨付。具体标准如下:

    人文社会学科类 理工科类
A类博士 10 20
B类博士 5 10

    3、配偶安置

      按照《黄冈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的意见》(校人[2017]6号)执行,具体请登录我校人事处网站查阅,网站地址:http://211.69.144.44:6688/index.php/archives/1445。

    4、住房

    学校提供70M2左右的周转房源一套,首聘服务期内免房租。不需要学校提供周转房源的,按15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

    5、其他待遇

    1.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岗位等级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

    2.根据《黄冈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办法》,享受人才津贴,博士8000元/年、博士副教授10000元/年、教授12000元/年。

    3.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校内奖励性绩效享受副教授待遇,期限为三年。

    6、给予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编制。

 

    (三)非专任教师

    1.辅导员岗位

    (1)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双证。

    3.热爱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调查研究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应聘少数民族学生管理专职辅导员的要求为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懂双语(汉语、维语)、会管理,能够用双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民族为新疆籍维吾尔族或者哈萨克族。

    (2)待遇

   1.博士待遇比照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待遇执行;

   2.少数民族学生管理专职辅导员给予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编制,具有博士学位的,待遇比照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待遇执行。

 

  2.管理岗位

    (1)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双证;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待遇:比照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待遇执行。

 

    二、应聘要求

    应聘人可通过互联网或邮寄方式向我校提出应聘申请,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应聘人详细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详细有效的联系方式等。

    (2)工作学习简历,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聘人详细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

    2.应聘人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按《黄冈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中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国外证书须有教育部认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类教学、科研类获奖证书。

    4.发表论文著作情况。发表论文应包括作者排名、影响因子,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并同时提供三篇最能代表应聘人研究水平的学术论文影印件或扫描件。

    5.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和经费、本人所完成的内容。

    6.获得专利情况。包括专利名称、种类、专利号、排名情况、本人完成部分。

    (3)应聘后的工作打算。

    求职材料要求详实,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

        编:438000

    联系电话:0713-8835909/8621651

    学校网址:http://www.hgnu.edu.cn

    E-mail  renshi@hgnu.edu.cn

      人:王老师  黄老师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2.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8年2月8日

 

附件2:        
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岗位 单位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及相关要求 计划数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 学工部 博士研究生 要求为中共党员 10
专职心理咨询师 学工部 博士研究生 中共党员,本、硕阶段均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或心理咨询方向 1
少数民族学生管理专职辅导员 学工部 本科及以上学历 懂双语(汉语、维语),民族为新疆籍维吾尔族或者哈萨克族 1
管理人员 机关处室 博士研究生 专业不限 6
合计       18

注:财务处 (博士1人)      联系人:0713-8835076(周)  8621615(詹)  8833659(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02浏览次数: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