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按时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有效减少预决算差异,真实完整地反映我校年度财务状况及发展成果,现就201 6年度财务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决算时间安排

1. 根据年终决算工作需要,1226日~2016110日期间,财务处停止对外办理业务。1222日下午5:00起,停止受理本年度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2. 2016111日起恢复对外办理业务各单位二级预算下达前,仅处理工资发放、紧急公务和不涉及预算安排的业务事项。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1. 学校下达的各单位年度预算,除“三公”经费、正常在研科研经费和基建工程项目资金以外,原则上应使用完毕。在1222日以前,2015年及以前中央财政和2016年省财政专项预算资金、学校安排的公用经费预算、学生奖助金,以及人员经费预算应执行完毕。对预算执行情况不理想、结转结余资金较多的单位,学校将相应核减以后年度的预算经费;对因执行不力导致资金被收回的项目,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使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以及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的24个校内项目资金的单位,年度终了后,需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规定和校财【20168号等文件的要求,安排专人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并准备其他预算绩效评价材料,迎接明年一季度开展的绩效考核。

3. 2017年继续实行全口径零基预算,各单位2016年经费预算年终一律清零。2016年以前的基建、维修工程尾欠款,预算有安排的,1222日前需支付完毕;2016年新增资产购置项目、维修工程项目,已经签订合同并到货(或完工)、尚未验收付款的,需抓紧时间验收付款。除尾款和质保金外,以上两类项目2017年度不再安排预算资金支付。

三、加大力度清收借款和收入款项

1. 全面清理各项应收、应付和暂存款项。凡在财务处有账面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应于1222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单位欠款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清收;职工个人借款(含版面费借款,不含学费借款),未报销、还款的,从2017年元月起开始逐月扣除借款人个人工资,直至借款扣完为止。1212日开始,暂停办理单位和个人借款事项。

2. 在校生欠费名单已提供给各教学学院,请各学院督促欠费学生在12月底缴清费用。自20171月起,学费收缴按《黄冈师范学院学费收缴管理办法》(校财【201614号文)执行,依法对超期欠费学生作暂缓学籍注册处理。

3. 继教学院(职教学院)和后勤集团在1226日前完成年度上交任务。

4. 纳入年度预算的各种收入按时结算上缴财务处,不得形成“小金库”和账外账。请各单位按照财政厅要求,近期组织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活动,并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

5. 请各相关职能部门于年度决算前,加大力度清理、收回并及时上缴学校应收的水电房屋(门店)租金及其它各项应收款项

四、清理盘存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

各单位对所管理和使用的资产,应按学校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国资处和财务处做好年终盘存对账工作,及时清理对账,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以往年度账面库存教材和物资的遗留问题在年底前核对、处理完毕。

五、其它事项

1. 各单位办理财务报销业务和年度决算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纪制度。年前不得违规突击花钱,不得虚报会议费、培训费或其他公务费支出,不得擅自提高津补贴和奖助金发放标准,不得通过学生账户或向学生发放虚假补助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法严肃处理。

2. 为保证按时向省财政厅报送决算报告,请各相关部门在填报决算统计数据时密切配合,给予支持。决算报告信息经省财政厅、省人大批准后,依法公开。

3. 后勤集团自行组织年度决算工作。集团及其下属经营实体的财务决算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请于2017131日前报财务处备案。

特此通知

                            

附: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财务处

20161128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28浏览次数: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