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全面推行无等候报账方式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缓解师生“报账难”问题,从2016年10月8日起,财务处全面推行无等候报账方式处理会计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等候报账方式

无等候报账,是指各单位报账经办人将需要报销的原始票据交至财务处凭证审核服务窗口,凭证经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即可离开财务处业务大厅,无需在现场排队等候,会计人员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报账付款等手续。

二、适用范围

无等候报账方式适用于学校师生经办的所有会计业务事项。

校级紧急公务事项,教授、博士经办的事项,以及科研报账事项,优先办理。

三、票据要求

全面实行无等候报账方式后,经办人提交的原始凭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根据学校审批制度,已办理全部审批手续,审批意见清晰准确;

(2)票据真实合法、金额计算正确、验收证明齐全、凭证附件完整;

(3)预算有安排,且符合国库支付和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

(4)财务法规制度规定的其它必要条件。

四、业务流程

(1)报账经办人将原始票据归类、整理、汇总,按照“一事一贴、一类一贴”的原则和规定的格式粘贴好,填写财务报销审批单,办理审批手续;

(2)将原始票据及其附件送交财务处任一审核服务窗口(3~4个);

(3)审核服务窗口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受理票据,进入内部处理程序,报账人记录报账金额和发票张数后即可离开(需要本人交付银行转账手续费的,离开前到出纳柜台交付手续费);

(4)一般3个工作日内,财务处后台处理相关业务,将款项转入经办人或其指定的符合要求的银行账户(或公务卡账户)中,票据有问题时,退回经办人;

(5)经办人收到款项(到账通知)或退回的票据。

五、其他说明

1、使用无等候报账方式后,各单位经费签批人应及时掌握预算动态信息,确保报销事项有预算,经费预算项目和审批意见准确清晰。

2、经办人需准确提供收款单位(收款人)银行账户(公务卡卡号)等信息。为便于查询到账情况,经办人可到开户行开通短信提醒功能。公务卡刷卡消费的,报账时需提供银联刷卡小票。

3、为减少报销退票率,提高办事效率,报账经办人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自行上网查验票据真伪,认真审核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同一经办人反复多次出现退票的,不再适用无等候报账方式。

4、上述3个工作日,是指从会计人员受理票据到办结内部付款手续的时间,款项实际到账时间会因银行方面具体情况而有所延迟。

特此通知

 

                          2016年9月28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8浏览次数:599